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叶晶)近日,家住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的女子王某在使用假币时被事主发现报警,警方查证后,依法对其作出治安处罚。
1月25日10时许,王某(43岁)来到南漳县九集镇集贸市场鱼贩华师傅鱼摊上买鱼时,拿出一张面值100的假币付款,后被华师傅发现,并将王某控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王某带回派出所询问,王某对持有、使用伪造人民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持有、使用伪造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之处罚。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之规定,收缴王某非法持有、使用的伪造的人民币六百元。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作者: 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