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邓丽)10月26日,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男子薛某因准驾车型不符,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10月23日15时13分许,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城区花石桥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渣土车比较破旧,怀疑是报废车辆,遂上前进行检查。驾驶员无法出示任何证件,民警随即将车辆暂扣。
为了进一步核实驾驶员身份,民警通过上网查询,发现驾车人薛某系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人,准驾车型为C1。见事情败露,薛某只好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违法事实。
原来,薛某聘请有专职司机,但考虑到运输成本过高,便将专职司机解聘,自已充当专职司机跑起了运输。不想这次被交警查获。
(作者: 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