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洪清)开车撞了人,54岁的刘某没有停车的意思,反而加快速度逃跑。这起2月17日晚19时左右发生在207国道宜城市民政路段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案发4个小时后,于当晚23时破获,肇事司机刘某被刑事拘留。
车祸现场。通讯员供图
逃逸车辆。通讯员供图
经了解,肇事司机刘某,湖北省宜城人,购有一辆北京牌小型普通客车,专门用来跑“黑出租”挣钱。2月17日晚,天正下着雪,正是“黑出租”挣钱的好时机,刘某用他的这辆小型普通客车拉了4名乘客从宜城市区沿207国道向襄阳市区驶去。19时许,当车辆行驶至民政村路段时,与一辆在右侧同向行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刮碰,将人力三轮车连人带车撞倒在地。但刘某并未下车察看,而是加速向前逃走。车上乘客见刘某反映冷酷,一时都不敢相劝和报警。
事故发生后,宜城市公安局很快接到群众报案,小河派出所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维护秩序,抢救伤员。22时许,伤者家属打来电话,称其父亲王某(伤者)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小河派出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宜城交警大队作了汇报。人命关天,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全警出动,成立交通肇事逃逸侦破专班,兵分三路,迅速开展侦破工作:一路至医院做死者家属的稳定工作,提取死者衣物等证据;一路到事故现场进行二次调查取证;一路去调取207国道沿途视频监控。民警经过多次信息碰撞,终于锁定肇事车辆。随即,民警传唤了肇事车车主刘某。面对民警讯问,刘某开始装聋作哑,拒不承认撞了人。民警让他看了视频监控、双方车辆碰撞的痕迹比照,在铁的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其驾驶肇事逃逸的事实。
据悉,刘某的这辆小型普通客车购有交强险和50万元的商业保险。办案民警对刘某肇事逃逸的做法十分不理解,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应当做的就是报案和抢救伤员,他选择逃逸,不仅购买的商业保险打了水漂,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目前,事故成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