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德顺、邓丽)10月28日,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校车超员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6时20分许,该大队接到一群众举报称:武安镇一幼儿园校车涉嫌超员,每天都要经过军石街路口,请民警前去查处。
接报后,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立即安排中队民警前去军石街路口对此车进行检查。当日,16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晋65×××的校车自西向东行驶而来,民警遂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6人(其中老师、司机各1名,孩子24名),超载7人,超员达36%。同时,驾驶员安某(男,45岁,武安镇人)持A2驾驶证,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经讯问得知,该校车属于武安镇某幼儿园,该幼儿园只有一辆校车,为了避免多跑路,减少成本,幼儿园就将24名孩子一趟送回家。
民警依照相关规定,对安某驾驶校车超员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对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3000元,记12分的处罚。对涉事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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