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罗珊珊)前一晚喝酒,第二天开车上路,结果“人醒了酒还没醒”。11月29日,笔者从襄阳市谷城县获悉,两名驾驶员因喝“隔夜酒”被查。
11月27日,苏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3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11月28日下午,吴某驾驶摩托车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4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这两名驾驶员都是头天晚上喝酒,以为过了一夜没事,第二天照常开车上路,结果还是被查处。两名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扣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隔夜酒”之所以会构成酒驾,主要是头天晚上饮酒过多,酒精未被身体完全代谢,第二天开车的话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喝一瓶啤酒或半两白酒,最好等到10个小时后再开车;喝2瓶啤酒或低度白酒3两,最好在24小时后再开车;如果喝的酒度数更高、量更大,就要过更长时间才可以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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