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陈德顺 邓丽)12月18日,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路政部门一次查获四辆“百吨王”超载货车,四名驾驶员均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当晚,根据全省整治“百吨王”超载货车专项行动部署,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路政部门在辖区南(漳)安(家垱)线水泥厂路段开展夜查时,共查扣四辆满载矿石的大货车。经称重显示,这四辆货车载货总质量分别为102.3吨、99.1吨、87.2吨、97.8吨,但行驶证核定最大允许总质量均为31吨,实际超载达100%以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一次扣6分。依据此规定,南漳交警依法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