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陈德顺、卢治源)1月30日,家住襄阳市南漳县薛坪镇67岁的丁老汉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据了解,1月30日11时许,丁某乘坐儿子驾驶的小型汽车外出走亲戚,途径薛坪镇寺冲村疫情防控劝返点时,被工作人员示意停车。工作人员根据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向其宣传有关规定,劝其返回。但丁某置之不理,恼怒之下,他从车上冲下来后,将路中疫情防控宣传牌扔到路边,并指使儿子驾车通过。
行至该镇龙王冲劝返点时,丁某仍一意孤行,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的好心劝阻,并对工作人员周某进行辱骂、推搡。当周某准备用手机给村干部打电话时,丁某抢夺周某手机不成,又向周某打了两拳。
事发后,南漳县公安局薛坪派出所闻讯赶到现场,将丁某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丁某承认了自已的违法事实。
丁某的行为己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命令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都是自已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现在被关进拘留所,我才知道自已的鲁莽行为违法了,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做一个遵规守法的公民。”丁某忏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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