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洪淼)2月4日10时,南漳县东巩镇大道村的一位章大爷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在经过大道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劝返点时被工作人员示意停车。工作人员根据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向章大爷宣传“非必要不外出”,可章大爷不听劝阻还辱骂执勤民警,强行驾驶摩托车离开。
章大爷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天,南漳警方对章大爷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1日并处罚款500元。
2月4日13时,在九集镇旧县铺村防疫劝返点,也发生了一起不配合工作人员的事件。黄先生因不满工作人员劝返的做法擅自将劝返点的宣传牌扔掉,并将工作人员推倒在地。黄先生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当晚,南漳警方对黄先生处行政拘留5日。
据统计,1月29日以来,南漳县公安局依法查处14起干扰疫情防控的违法案件,其中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6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3起、侵犯隐私案3起、阻碍执行职务案1起、寻衅滋事案1起。共行政处罚15人,其中拘留12人、罚款2人、警告1人,为打赢疫情防控组阻击战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