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周琪)笔者3月31日获悉,保康县检察院在疫情期间推行网上办案,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足不出户,异地实时视频连接,进行隔空对话。这也是该院首次远程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
“现在开庭!”3月27日,随着法槌的敲响,保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李某某因酒驾造成他人受伤及车辆损伤,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发后,李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由于前期沟通充足、准备充分,整个庭审过程信号稳定、画面清楚、声音清晰。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对举证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最后经过远程笔录线上核对、在线签字等程序,这场不到一个小时的庭审顺利结束。
据了解,疫情期间保康县检察院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件,审查起诉案件10件,前往异地看守所办理强制措施手续4次。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做好防疫期间刑事案件审查工作,在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同时,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智能化办案水平,助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