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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一男子实习期内酒驾 查处时直接晕倒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6日19:16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马辉、李超 ) 4月13日晚,襄阳市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民警在大庆路长征路路口设卡盘查,严查酒醉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23时30分,一辆黑色越野车进入检查点,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将消毒后的酒精排查棒靠近驾驶员黄某时,红灯闪烁。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黄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谁料黄某下车听说要进一步检测时,向后退了几步,当场晕倒过去,瘫倒在地。民警立即上前搀扶,将其带至警务平台。数分钟后,黄某清醒,并恢复了意识。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黄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问其突然发生了晕倒的原因,黄某称自己确实因为紧张过度,所以晕倒在地。据了解,黄某原来持有C1驾驶证,为圆自己当公交司机的梦想,便去增驾了A3的驾驶证。通过层层考核,终于在2019年10月考取了公交车驾驶证。黄某憧憬着今年实习期结束后就可以去公交公司应聘,结果却因其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导致实习期的A3驾驶证被注销。想着自己美好憧憬的破灭,黄某当时整个人都蒙了,所以发生了晕倒在地的事情。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黄某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由于其增驾的A3驾驶证处于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后A3的驾驶证将被注销。若黄某再想取得A3驾驶证,首先要恢复C1驾驶证,即通过驾考学习、重新考科目一并等暂扣6个月到期后才能恢复C1驾驶证。然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责任编辑:张世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