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醉酒后闹事,还殴打前来处理的民警,4月20日,笔者从保康县公安局获悉,保康两名违法行为人王某珍、王某富分别因寻衅滋事、阻碍民警执法被处罚。
3月23日晚,王某珍(女)邀约同村村民王某富等人在家吃晚饭,席上众人都喝了不少酒。饭后,王某珍因言语不和与王某富发生争执,王某珍的母亲在劝解的过程中,被王某富推倒在地,王某珍于是报警。
保康县公安局马桥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期间,王某珍推、拉、揪、扯民警,且不听劝阻。鉴于王某珍的醉酒状态和安全,在其家属的要求和支持下,民警欲将王某珍带至马桥镇中心卫生院输液醒酒。
就在王某珍要上警车时,王某富又开始拉扯民警、强拽车门,并将坐在警车上的王某珍拉下警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前往医院路途中,王某珍也在警车内踢、踹民警,导致民警李卓睿左腹部受伤。
保康县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组织警务督察大队、马桥派出所、歇马派出所警力组成调查小组,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益。
4月10日,保康县公安局决定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富罚款200元,对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王某珍行政拘留五日。4月15日,该局还按照《保康县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金(暂行)规定》,对受伤民警进行抚慰,并发放了维权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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