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枣交宣)5月12日,枣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二名“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驾驶人拘留五日的处罚。涉事的两名司机孙某、唐某,后悔不已。
5月4日21时10分许,唐某酒后驾车过程中,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现场使用呼气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同时,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唐某曾于2017年5月9日因酒驾被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受到罚款二千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酒驾。民警依法对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4月22日中午,孙某在家中与朋友聚会饮酒。15时许,孙某开车送生病的儿子去医院,途中被交警查获,孙某的儿子另交由他人送医。民警现场使用呼气酒精检测仪对孙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结果为43mg/100ml。警方同时查明,2017年6月14日20时许,孙某因酒驾被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并被处以罚款二千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枣阳交警提示: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不能酒后驾车,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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