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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啤酒送自己进班房 南漳一货车司机酒驾自砸饭碗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23:46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邓丽)5月18日,南漳一名货车司机刘某因为喝了一瓶啤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其所持A2驾驶证被吊销,并且五年内不能再考取驾驶证,五年后也只允许考取小型汽车驾驶证。

3月27日17时50分,马某报警称,其驾驶的一辆小车与一辆货车相撞,要求出警。东巩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察,现场民警发现货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遂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刘某进行检测,经过检测显示刘某酒精含量为60 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在对刘某的证件进行检查时发现刘某持A2驾驶证,驾驶的货车是重型半挂牵引车,使用性质为货运。

经过询问,刘某称其中午在城关黄垭村家中吃饭时,家中有客,由于担心会安排出车,所以餐间就让朋友独自喝的白酒,但又感觉这样失了礼,索性就拿了一瓶菠萝啤陪客,刚吃完饭接到出车的电话,刘某就驾车从家中出发往宜昌市远安县去拉水泥,行驶至东巩镇苍坪村龙王滩轿转弯时与一辆小车发生事故。

刘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拘留执行完毕后,交警部门正在办理吊销刘某驾驶证手续,刘某十分后悔,称自己亲手砸了自己饭碗。

【责任编辑:白菲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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