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龚萱)5月19日,有群众反映,发现了一只形似猫头鹰的受伤小鸟,枣阳市公安局环城派出所民警请来专业人士鉴别后,发现此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民警立即移交相关部门对其救治。
民警移交林业保护站工作人员。(通讯员供图)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通讯员供图)
当日,环城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家的院内有一只形似猫头鹰的鸟受伤了,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希望民警对其救助。
接警后,民警褚晓兢迅速赶到群众家中,将受伤的小家伙带回派出所。随后民警联系上林业保护站工作人员前来鉴别,经工作人员介绍,原来此鸟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民警当即将隼移交给林业保护站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表示,该隼的翅膀受了轻微伤,需要治疗后再对其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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