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周胤伍)“你胆子也太大了,父母知道你开车出来了吗?”5月28日早上7时许,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余家湖派出所在辖区工业园道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时,发现一辆“不一般”的电动车沿路开过,驾车人竟是一名十岁左右的男孩,民警当即上前将其拦下。
男孩告诉民警,他今年11岁,家就住在附近的曹湾村,早上起来肚子饿了,就瞒着父母自己骑电动车出来吃早饭。见此情况,民警赶紧设法联系男孩家长,大约20分钟后,男孩的父亲气喘吁吁地从家里赶了过来。民警对男孩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和现场处理,并督促男孩父亲回家进一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监护。
警方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年满18周岁且通过驾考后方可驾驶摩托车类、小车类机动车。未成年人对车体控制能力较差,对交通法规不熟悉,私自开车上路,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家长一定要加强教育监护,生命安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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