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宋飞)7月6日,经襄阳东津派出所民警吴宝平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法律讲解,网络盗窃犯罪嫌疑人曾某在樊城霁月路某快递点向民警投案自首。
曾某向民警投案自首。通讯员供图
7月6日12时,东津派出所接居民雷某报称:自己某网络账户内的资金34000余元被盗刷。原来,雷某和嫌疑人肖某都是某网络购物平台注册用户,该商城规定1元人民币兑换1个积分进行平台充值。
6月24日起,曾某便使用所获得的手机号和他自己在该平台注册时的“初始密码”逐一进行试购物,第一次成功进入他人账户并成功消费6925元。7月1日,曾某采用同样的方法试验,又成功进入雷某账号,消费4233个积分。7月6日,他再次进入雷某账号消费30536个积分时,被该平台客服发现。
网络侵财是当前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对象。民警接到雷某的报警后,迅速对该网络购物平台各环节细致梳理,发现雷某的积分所购物品经物流发送到樊城霁月路某快递点。
民警迅速在快递点查询到收货人的联系方式。雷某被民警宣讲的法律政策所触动,于7月6日下午在约定地点向民警投案。曾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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