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猛 )8月3日凌晨00:20分,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接警,报案人称在清河路铁路涵洞长征路往前进路方向非机动车便道处,一辆小型厢式货车与路中的隔离墩相撞致交通阻塞。
民警赶往现场发现,小货车司机已弃车离开。民警一路追查并根据现场目击群众指认,于事故发生地往前进路方向近200米处,找到事故车辆司机,其身上散发出浓烈酒气。事故司机自称江某,民警对他进行例行检查时,江某俯身倒地不起。民警依法将江某带至医院抽血测试酒精含量,检查结果为262mg/100ml,属醉酒驾驶。民警随后将江某带回高新大队询问。
询问中民警发现,江某所持驾驶证照片与本人不太像,进一步核查发现,自称江某的小货车驾驶人真实姓名应为高某。在证据面前,高某只得如实供述,他之前盗窃了一辆面包车,在面包车内发现了车主江某的驾驶证,该车辆已被高某转卖。案发时他见民警盘问,就假借江某之名想蒙混过关,没想到被民警识破。
高某还交待,肇事小货车并非自己所有,当晚高某与朋友相聚喝酒独自离开后,又在清河路铁路涵洞附近独自喝酒。凌晨00:10分左右,高某喝完酒行经清河路铁路涵洞附近路边时,发现路边停靠的小货车并未上锁,随即拉开车门,找到车主留在车上的钥匙,将车辆顺利开走。车子行至铁路涵洞非机动车便道处时,与路中隔离墩相撞,车辆卡在石墩与花坛中间,经多次尝试未能把车辆移出,高某随即弃车步行前往前进路方向。
民警调取事故当天视频发现,事故并不像高某所陈述一样简单,视频显示自高某盗取车辆开出后,于清河路铁路涵洞长征路往前进路方向行驶大约200米处,与一辆停在路边的白色轿车追尾。事故车辆前后倒车数次,与白色轿车发生多次碰撞后,继续向前行驶,后与铁路涵洞下方路面围栏发生第二次碰撞,最后在铁路涵洞下方隔离墩处,撞上隔离墩,经高某数次加油硬冲,车辆无法前进,后高某下车查看,见没有办法继续前行,遂沿原路步行返回。在距离事故发生地200米处,高某发现两辆轿车,于是随手拉动车辆门把手,试图再次盗窃车辆,因车辆已锁未遂。随后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民警跟随指引,找到正在试图盗窃车辆的高某,将其带回。
目前,高某因涉嫌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已被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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