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杨武)9月15日6时许,保康一男子趁着清晨在禁捕区偷偷下网捕鱼,哪知碰上民警早起晨练,抓个正着。民警还现场起获粘网2副和3斤左右渔获物。
保康民警查获的渔具。通讯员供图
当日6时15分,保康县公安局过渡湾派出所民警晨练跑步至二堂村路段时,发现路边的汉江流域南河段岸边停靠一不明船只。民警遂对船只和船上男子进行检查盘问,并当场起获粘网2副和3斤左右渔获物。
经查,该男子杨某今年50岁,系过渡湾镇二堂村居民。面对确凿证据,杨某交代,其趁清晨南河无人巡查之机,利用自家粘网偷偷下网捕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自今年7月“禁渔”行动以来,保康县公安局联合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组,对汉江流域持续开展了禁渔禁捕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收缴地笼网、渔网等渔具230余件,扣押捕鱼机5台,查处涉渔警情26起,移交案件线索9起,办理涉渔刑事案件3起。
“非法下网捕鱼,尤其是使用地笼网等毁灭性工具实施非法捕鱼的危害性极大,严重破坏了渔业水域生态平衡,必须严厉打击!”保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警方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汉江流域常态化巡查控管力度,严厉打击电鱼、毒鱼、地笼捕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确保河域整治行动全方位、无死角。
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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