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张君、云卓雅)“我刚从拘留所出来,你们又要抓我。”执行完行政拘留的嫌疑人郑某,又再次被带上手铐登上警车。10月8日,笔者获悉,枣阳市公安局琚湾派出所刑事拘留一名盗窃嫌疑人,挽回群众损失2000余元。
9月底的一天,村民翟大爷发现自己微信零钱里的2000余元不翼而飞,仔细检查转账记录后,他发现这2000余元居然转给了一位与自己微信头像昵称一模一样的人,难道是自己给自己转账?这让翟大爷百思不得其解。带着疑惑和焦虑,他来到了琚湾派出所报案。
调查中,民警发现翟大爷的微信账号频繁给一个和翟大爷同样头像昵称的用户转账。一起利用网络虚拟身份实施盗窃案件逐渐清晰。围绕这一虚拟身份的微信号,办案民警经过反复比对排查,最终确定出嫌疑人的身份。“这不是同村的郑某吗!”翟大爷一就眼认出了嫌疑人身份。
据悉,郑某在今年八月,趁给同村的翟大爷修手机的机会,偷偷将其微信号盗走,并与自己的手机号绑定,接着用更换相同头像和昵称的手段迷惑翟大爷,趁老人不备将2000余元的微信零钱全部盗走。嗜偷成瘾的郑某曾在9月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目前因涉嫌盗窃罪已再次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