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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路怒症”作祟 疯狂别车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7日11:40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杨永定、魏佳)10月16日,笔者从老河口市公安局获悉,一男子开车时心情烦躁,认为对方车辆故意不变光,秒犯“路怒症”,立马掉头追赶对方车辆,并忽左忽右故意“别车”,阻挡后车正常行驶,该男子最终被行政拘留10日。

9月10日上午,家住湖北省老河口市李楼镇的男子雷某到该市交警大队报警称:昨天深夜,他驾驶自己的黑色本田轿车在光化大道行驶时,被一辆黑色的大众轿车恶意“别车”十余次。雷某因担心对方有不法企图,所以到公安部门报案。

接报后,大队迅速抽调办案警力,经过数日监控调阅、走访调查,终于查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9月9日23时许,雷某驾车沿光化大道由北向南行至郑营附近路段时,对面一辆黑色大众轿车迎面驶来,两车交错后,黑色大众轿车突然掉头追逐雷某车辆,期间黑色大众轿车采取反复变道、应急道超车等方式,恶意“别车”十余次,意图迫使雷某停车,所幸均被雷某躲过,没有造成交通事故。随后,民警通过车辆查询和信息比对,找到了当晚黑色大众轿车驾驶人郑某,并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郑某起初对“别车”行为拒不承认,但面对监控视频时,无法抵赖,最终承认了自己“斗气别车”的违法事实。

据郑某交代,当晚他驾车行驶至光化大道郑营路段时,因对面驶来的黑色本田轿车未及时更换远光灯,便心生怒火,立马掉头追逐该车,并不断变道“别车”,郑某在追逐大约三公里后驶离。民警介绍,郑某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追逐、阻碍、拦截他人的行为,不仅无视他人行车安全,更是挑战交通管理与社会秩序的底线,潜在巨大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郑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民警对雷某也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他夜间会车时要文明用灯,避免交通事故发生,雷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将文明驾驶,礼让出行。

【责任编辑: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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