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枣警宣)1月29日,笔者获悉,枣阳市民莫某不久前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拘役。心存侥幸的莫某出来后又饮酒驾驶,再次被拘留,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近日,莫某饮酒后乘坐其朋友的顺风车从枣阳市区返来到熊集镇。当天下午,莫某驾驶小车沿枣耿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在熊集镇砖瓦厂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6mg/100ml,莫某的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调查发现,2020年12月,莫某某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由于“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加上“再次饮酒后驾车”,莫某合并被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2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规定,莫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缓刑可能会被撤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