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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一男子四年三次酒驾 被同一交警大队查获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6日20:52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马辉 杨永定)四年内连续三次酒后驾驶被查,且三次都是被同一大队查获。3月16日,笔者从襄阳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这名司机已被该大队立案侦查,即将面临刑事强制措施和终身禁驾的处罚。

民警对张某进行呼吸酒精测试。通讯员供图

3月7日中午,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梨花大队设卡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14时许,一辆白色越野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饮酒驾驶。3月11日,驾驶员张某血液酒精检测完毕,结果显示为127.87ml/100mg,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张某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确认无疑。通讯员供图

据了解,60岁的张某,2017年10月22日因酒驾被老河口公交警大队查获,2018年9月29日,再次因酒驶被老河口公交警大队查获,并依法吊销了驾驶证。此次,是张某第三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老河口公交警大队查获。被查后,张某后悔不已,他说:“当天是自己的生日,中午邀请了几个朋友在外面庆祝一下,喝了几杯啤酒,没想到饭后驾车回家的途中被查。”

民警表示,张某一而再,再而三地无视法律,无视他人和自己生命安全,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3月16日,经多方证据完善固定,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张某立案侦查,张某即将面临刑事强制措施和终身禁驾的处罚。

在此,交警提醒:饮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较大危害,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广大驾驶员应对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李琛(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