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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又追赃 保康警方接连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6日17:17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欧阳智慧、曹镁曦、白兰)4月6日上午,在保康县公安局后坪派出所和寺坪派出所,受害群众秦先生、杨女士分别从民警手中领取了被盗款1061元和被骗款4万元。他们特意向民警送上锦旗,对民警快速破案挽回损失和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点赞。

民警将4万元被骗款发还杨女士。通讯员 曹镁曦 摄

受害人秦先生向民警赠锦旗。通讯员 白兰 摄

4月4日16时许,保康县公安局后坪派出所接到居民秦先生报警称,他在后坪镇高碑村个体经营的小卖部被盗现金1000余元。接到报警后,后坪派出所民警当即展开现场勘查并锁定嫌犯人:案发时一男子驾驶一辆白色皮卡车途经秦先生小卖部时,趁下车买烟之机将收银台抽屉内1000余元现金盗走。

随后,民警一边沿案发地附近村道走访摸排,一边调取周边区域视频监控,并很快锁定号牌为晋J***68白色皮卡车行车路线。4月5日下午,民警在该县后坪镇高碑村一工地找到嫌疑车辆,并依法将嫌疑男子温某传唤至派出所。

“我是临时起意偷的钱,一共是1061元,我一分没动全部上交。”在证据面前,温某交代其盗窃现金的违法事实。目前,保康警方已依法对温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破案不追赃,不算真破案。”据保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警方要求民警持续严打侵财犯罪,尽心竭力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对将赃物变卖或挥霍的嫌疑人,通过施教于法,引导嫌疑人及其家属主动退赃。对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拒绝退赃的,民警主动帮助受害人寻求司法救助,积极提供各种证据支持,协助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挽回经济损失。

“可要把钱收好了,今后一定要做到不轻信不贪心不转账。”4月5日下午,保康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民警把追回的4万元现金发还给杨女士时,反复交代。

今年3月7日晚,保康县寺坪镇简家坪村杨女士误入一个刷单微信群,被一王姓男子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骗其在“Y聊”APP中押注赌码。杨女士在尝到小额返利甜头后加大押注筹码,最终被对方以押注金额较小无法提现为由,累计骗取杨女士转账4万元。

案发后,经民警多方分析研判和循线追踪,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系王某,为河北秦皇岛籍人。4月1日,寺坪派出所民警与刑侦大队民警在河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王某抓获,并追回诈骗款4万元。目前,王某已被保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周晓燕(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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