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黎委)5月8日,一场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在南漳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举行。南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和劳动局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为7名农民工追回了17万余元的工资。
据了解,今年1月11日,南漳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向公安局移送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一工程承包方汪某拖欠龚某、周某、杨某等7名农民工工资合计172065元未支付。
经查明,汪某在收到工程款的情况下,通过转移财产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在劳动局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后,仍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南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立案侦查,并通过多方了解情况找到汪某本人,最终说服汪某将拖欠工资全额拿出,并与5月8日将拖欠的工资全数发给农民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