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瑞)7月7日,襄州区交警大队查获一名酒后驾驶超载100%的货车司机,该司机不仅面临被行政拘留、罚款、扣分的处罚,还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月3日22时34分,驾驶员陶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至S335省道襄洪线峪山镇供电所门前路段时,因车辆涉嫌超载被襄州区交警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超限检测站称重,陶某驾驶的货车核载31吨,实载104吨,超载100%。
在检查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陶某身上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显示,陶某呼气中酒精值为45mg/100ml。因陶某对呼气值有异议,之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做抽血鉴定。
2021年7月6日,经司法鉴定,陶某血液中检测出的乙醇含量为37.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因其驾驶的货车为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7月7日陶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处五千元罚款,同时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涉嫌超载,陶某还将面临罚款一千元扣6分的处罚。
办案民警表示,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营运车辆是以载客、拉货等方式盈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相比其它车辆造成的危害更大,因此相关法律规定对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作出了更为严格的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