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黎委)7月14日,南漳县巡检镇一练车场内,发生轿车自燃,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将火熄灭。
自燃车辆。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上午8时许,南漳县公安局巡检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轿车正在冒浓烟,疑似发生自燃。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一辆轿车的引擎盖正在冒浓烟,十分危险。民警及时疏散现场群众,在保证现场群众和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专业的灭火设备快速灭火,经过30多分钟的努力,成功将燃火扑灭,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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