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磊 王成林)“千言万语也难以表达我公司的感激之情,我公司虽是受害者,但同时也是幸运者,是你们无私的努力工作,确保了我公司的财产没有收到损失。”7月20日,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局收到了来自辖区企业的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和一面鲜艳透红的锦旗。
据悉,2019年,辖区内某金属物资公司从河南某不锈钢公司购买了一批总价值33万余元的钢材,并销售给化工厂投入生产,后发现该批钢材已锈蚀且质量不合标准。面对118万元的间接损失,该金属物资公司于2020年2月2日拨通了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局的报警电话。接到报案后,襄州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立案侦查,经查,河南某不锈钢公司确有生产销售伪劣品。并于2021年4月1日将不锈钢公司负责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周某抓获,为受害企业追回全部直接损失33万余元。
“此案因疫情影响,时间跨度较大,对此我深表惭愧,但我们公安机关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置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我们将努力扮演好‘店小二’的角色,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把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融入工作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在受害企业代表人一声声的感谢声中,襄州区公安局副局长韩巨刚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