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湖北新闻 > 襄阳频道 > 平安襄阳

男子酒驾被查后“找关系” 遭遇骗子被骗上万元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13:03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欣蔓)7月27日,笔者获悉,襄阳一男子饮酒驾驶被交警查处后,四处找人帮忙,希望能“宽大处理”,结果遭遇骗子被骗了一万元钱。

今年3月,襄阳市公安局接到一名男子的报警,称其被人以帮忙“摆平”酒驾交通违法为由诈骗了1万多元,这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3月2日,刘某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驾驶证和车辆均被扣押。为了逃避处罚,刘某到处打听,企图通过“找关系”摆平案件,拿回被扣的物品。李某听说后,主动找到刘某,声称之前帮人找关系搞定过酒驾,并当场掏出手机,假装打电话为刘某联络熟人。刘某信以为真,对李某满口感谢,并为李某提供了2000元“活动金”,用于疏通关系。

钱“打点”出去了,但被暂扣的驾驶证和车辆却仍未拿回。刘某逐渐起了疑心,数次催促李某。眼看谎言即将败露,李某决定“捞笔大的”。3月4日一早,李某找到刘某,称其现在就去交警队取车和驾驶证,让刘某再拿10000元“活动金”,刘某虽心有疑虑,但看李某信誓旦旦的样子,依然选择了相信。没想到,刘某将钱交给李某后,换来的却是“您拔打的电话已关机......”刘某这才恍然大悟,立刻选择了报警。

同年3月22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并将骗得的款项退还刘某取得其谅解。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罚。被告人李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责任编辑:刘雪松】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