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欣蔓)7月27日,笔者获悉,襄阳一男子饮酒驾驶被交警查处后,四处找人帮忙,希望能“宽大处理”,结果遭遇骗子被骗了一万元钱。
今年3月,襄阳市公安局接到一名男子的报警,称其被人以帮忙“摆平”酒驾交通违法为由诈骗了1万多元,这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3月2日,刘某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驾驶证和车辆均被扣押。为了逃避处罚,刘某到处打听,企图通过“找关系”摆平案件,拿回被扣的物品。李某听说后,主动找到刘某,声称之前帮人找关系搞定过酒驾,并当场掏出手机,假装打电话为刘某联络熟人。刘某信以为真,对李某满口感谢,并为李某提供了2000元“活动金”,用于疏通关系。
钱“打点”出去了,但被暂扣的驾驶证和车辆却仍未拿回。刘某逐渐起了疑心,数次催促李某。眼看谎言即将败露,李某决定“捞笔大的”。3月4日一早,李某找到刘某,称其现在就去交警队取车和驾驶证,让刘某再拿10000元“活动金”,刘某虽心有疑虑,但看李某信誓旦旦的样子,依然选择了相信。没想到,刘某将钱交给李某后,换来的却是“您拔打的电话已关机......”刘某这才恍然大悟,立刻选择了报警。
同年3月22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并将骗得的款项退还刘某取得其谅解。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罚。被告人李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