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鲍龚轩)7月29日至8月4日,保康县公安局严打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精准研判顺线追踪,在广东、广西、河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迅速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5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据保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余保华介绍,此次收网行动抓获的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刘某31岁,男,陕西人;丁某24岁,男,广西钦州人;石某40岁,男,广西南宁人;李某33岁,女,广西桂林人;高某21岁,男,河北涉县人。他们均出售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非法获利800元至10000元不等。其中,犯罪嫌疑人石某倒卖本人及他人银行卡9张,从中牟利1万余元。目前,5名嫌犯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挖中。
民警收缴嫌犯石某银行卡。通讯员供图
7月6日,保康县居民王先生被人冒充领导诈骗10万元。经民警核查,此案被骗钱款全部转入嫌疑人高某名下银行账户内。7月29日,保康民警在河北警方的协助下,在固新镇将高某抓获;7月19日,吴女士被骗2万元资金流入犯罪嫌疑人刘某账户。经查实,刘某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卡进行跑分洗钱,仍将手机卡、银行卡出售他人用于犯罪活动。7月31日,刘某被抓获归案。
“非法收售、倒卖手机卡、银行卡,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将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保康民警提示,将自己名下手机卡或银行卡售卖给他人,不但自身面临巨大风险,还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犯罪工具。一旦相关手机卡或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节严重的将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