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徐肖)庄稼遭到野生动物祸害,为了护青,便在田地周围私拉铁丝电网,不料将他人放养的2头耕牛电死,赔偿2.4万元。8月25日,男子齐某因非法安装使用电网设备,被保康警方行政拘留7日。
8月18日14时许,保康县公安局黄堡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陈某报警称:“齐某在地里拉电网,将我放养的2头耕牛电死了,请你们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调查取证,并拆除高压电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齐某63岁,现独居黄堡镇一偏僻村庄。本月初,齐某种植的庄稼地遭到了野生动物的侵害,他便架设了一条长达200米的铁丝围栏,并给铁丝通上220伏交流电,形成电网,以防野生动物祸害庄稼。谁料,同村村民陈某放养山里的2头耕牛,在途径齐某庄稼地时,不慎碰触电网导致死亡。
经询问,齐某对自己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就电死2头耕牛的民事赔偿问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齐某赔偿陈某损失2.4万元。鉴于齐某的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对其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
“高压电网是一种危害社会、危害野生动物的非法捕猎工具,捕猎过程中也极易引发山林火灾,误伤人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据办案民警介绍,私设电网捕猎在一些偏远农村仍时有发生,但根据规定,私设电网是绝对不允许的,也是违法的,即使是设立警示牌也不能改变拉设电网的违法性质,一旦造成后果就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