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王玉颖)“我涉嫌电信诈骗违了法,我来自首。”9月9日10时许,潜逃65天的涉诈嫌疑人秦某、马某,终于在办案民警反复规劝下,走进保康县公安局马良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向受害人退赔经济损失4万元。
“客服带我做网上外汇理财投资,我投了4万,现在客服失联了,我感觉自己被骗了。”7月2日,保康县马良镇居民栗女士遭遇网上外汇投资陷阱。民警通过信息研判,发现栗女士被骗资金分别转入山东莘县东鲁街道秦某、范某账户。7月8日,民警赶赴山东莘县将嫌疑人范某抓获。
经查,嫌疑人秦某在明知马某收购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以本人身份证信息开户的银行卡出售给马某获利5800元,马某又将该套银行卡倒卖给他人获利18000元,最终致使栗女士被电信网络诈骗4万元。案发后,嫌疑人秦某、马某负案潜逃,被保康警方列为网上追逃目标。
此后,民警通过电话分别与秦某、马某取得联系,并表明了警察身份。在电话交流中,民警得知二人对非法出售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活动的事不仅后悔,而且心存恐惧,害怕受到法律制裁。对此,民警一面向其宣传法律政策,一面摆事实、讲道理,用真情规劝他们投案自首。经过民警推心置腹地反复劝说,二人最终决定来到保康自首。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击防范并重,破案挽损并举。我们不可能完全消除诈骗,但可以强化反诈宣传和防范,帮助百姓远离诈骗,把受害群众的损失减到最小。”据马良派出所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以来,该所共抓获涉嫌网络电信诈骗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8名,为受害群众追回损失15万元,并成功阻止电信诈骗案件5起,为群众止损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