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梁政)4日下午,襄阳市樊城区人民广场警务平台在樊城区人民西路柿铺段设卡检查车辆。15时许,一辆黑色轿车停放在检查点100米开外的路边,情形可疑。民警迅速赶到该车旁,进行检查。
检查昌某及其车辆。通讯员供图
随后,驾驶员昌某将民警手中的酒精排查棒点亮报警。经对昌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昌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78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正常测试结果。通讯员供图
昌某忙向民警解释“修理厂里在试车”“身上这么大的酒味,你在哪儿喝的酒?”民警问。“厂里”昌某称。原来,昌某系柿铺某汽修厂的老板,11时多,在修理厂里喝了酒。在修理的过程中,他想试一下该车的底盘状况,于是他驾车上了道路。而他的修理厂在前贾洼居委会附近,距离被查地点仅不到1公里。昌某担心事先与客户约好的下午提车,因自己涉嫌醉驾,该车将被警方依法拖移扣留,无法对客户交待了。他连忙打电话与修理厂员工交待怎么与客户解释无法提车的事。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纵然有酒驾理由千万条,惟有平安出行才是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