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2021年11月1日下午,在保康县寺坪镇南河流域大畈村天子湖,民警对巡查发现的地笼网予以收缴。
为切实保护汉江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连日来,保康县公安局组织寺坪、过渡湾派出所成立工作组,对禁渔期汉江流域开展禁渔禁捕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共劝离危险区域垂钓人员80余人,收缴非法渔网、地笼20余副。
保康民警在劝离垂钓人员。欧阳智慧 摄
行动前,保康警方划定巡查区域,明确巡查任务,要求寺坪、过渡湾派出所按照既定分工,分时分段巡查、互通信息,确保整治行动全方位、无死角。行动中,民警采取全覆盖、反复巡、巡守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查。同时,严格落实对船只、人员等进行盘查检查,在工作中走访水域附近居民,搜集涉禁渔类问题线索,并对沿岸群众就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下一步,保康警方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汉江流域常态化巡查控管力度,与区域内相关从业人员签订责任书,强力打击电鱼、毒鱼、地笼捕鱼等违法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