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马辉、梁政)11月14日晚21时许,襄阳市樊城区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民警在人民西路柿铺段设卡检查时,一轿车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他并未驶入检查区,而是将车驶向最边的非机动车道。
随后民警拦停该车,并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男子口称配合,实际却故意吹气失败。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将其带去医院抽取血样检测。
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通讯员供图
在前往医院的路上,民警要求男子提供个人驾驶证信息进行核查。他一连报了某超和某敖的两个名字,出生日期需要看手机查询,驾驶的车也是朋友的。在其“信口雌黄”的同时,民警也抓紧时间开展了对他身份的核查。
经查,该男子确为某敖,被查时所驾车辆的就是他本人,并非朋友车辆。15日下午,民警收到其血检结果报告,某敖每百毫升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为263毫克,远超醉驾标准。民警依法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侦查,在吊销其驾驶证的同时,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