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马辉、蒋迪帆、徐锐)12月2日,23时59分,襄阳市襄城区鼓楼警务平台勤务三中队在滨江路设卡盘查时,查获了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男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40mg/100ml,达到醉驾驶机动车标准。司机肖某称,因心情不好,晚上在滨江路太子酒店附近的一家小饭馆内买了一小瓶劲酒,还没喝完,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途径滨江路与古治街路口到被民警查获。
执法记录仪现场视频截图。通讯员供图
在查获过程中,醉酒司机肖某拒不配合民警调查,情绪激动,扬言说:“我做过N多好事情,你们这样对我就是对不起你们自己,三年前,我在农行拾到十万块钱交到你们平台,失主跪到我面前感谢我”肖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以为然,不停的强调自己乐于助人的事情。
经过一夜的醒酒后,肖某是一脸的后悔,称自己昨天晚上心情不好,确实喝多了,对醉酒时发生的事情表示非常抱歉。
经过对肖某血液检测,肖某确实属于醉驾。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