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 (通讯员李琦雯)2022年春节期间,为预防涉酒类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襄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持续开展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路面巡、定点管、突击查”相结合的工作措施,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重点路口的管控力度,对查获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决不姑息,全力营造“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交通氛围,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广大市民出行安全。
据统计,春节小长假期间,襄州区交警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30起,其中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9起,有效遏制了涉酒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典型案列:
1、2月2日下午3点20分,陶某驾驶机动车经过古驿镇古凉路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陶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核实,陶某还属于二次酒驾,2017年3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襄州区交警大队二中队查获。当时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照计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这次除了罚款和吊销驾驶证外,还要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
2、2月4日下午2点10分左右,杨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伙牌镇鲁花公司路段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5mg/100mⅠ。杨某自称中午喝了啤酒还喝了黄酒。随后,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