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李秋晨 通讯员李陈璨)3月3日凌晨,襄阳襄城公安分局成功抓获盗窃电瓶的两名嫌疑人。
2月25至26日,襄阳市襄城区顺安山派出所接连接到13起辖区居民报案,称家中车辆电瓶被盗,其中除了电动车甚至还有货车等大型车辆。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侦查。据办案民警介绍,盗窃嫌疑人是两名男子,盗窃时,两人驾驶一辆银色的丰田小轿车,一人放风一人作案。由于两人作案时都带有口罩,且车辆没有挂牌,民警转变方式,决定从车辆的行驶轨迹查起。
“我们经过大量的视频调查,发现一名与嫌疑人熊某作案当天穿一样衣服的男子,曾驾驶着一辆同款车辆。”襄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财案侦查中队民警刘阳说,2月28日,警方根据视频中显示的车牌号成功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3月1日,警方在谷城县桃湾村将嫌疑人熊某抓获,随后通过熊某联系到另一嫌疑人胡某,在警方的劝说下,3月3日,胡某投案自首。
经了解,胡某和熊某两人是小学同学,胡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胡某先后经营过面馆和废品回站,因经营不善先后倒闭。随后在熊某的提议下,两人决定实施盗窃。胡、熊二人通常夜间11点外出,随后卸掉车牌,凌晨1点开始实施盗窃。因胡某曾在蓄电池厂工作,所以卸电瓶的速度非常快,平均2-3分钟就能卸掉一个电瓶,两人一偷就是一条街的电瓶。短短数天,共盗窃电瓶52块,获取赃款3000余元。
“据两人供述,偷来的电瓶都卖到了卧龙街翟某的废品回收站,我们在翟某店中共找到88块电瓶。”刘阳说,目前盗窃数目仍在进一步核实,而翟某明知熊某、胡某所卖的电瓶来路不正,依然收下这批赃物,并在接到胡某的通风报信后,为了避免警方查获,连夜转移赃物。目前,翟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襄城警方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