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欧阳智慧、李辉敏)房县男子醉驾肇事逃逸后,竟佯装“吃瓜群众”围观,不料被保康民警揪出,最终难逃法律制裁。3月16日,保康警方披露这起醉驾肇事逃逸案,并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千万别心存侥幸。
民警带邹某抽血化验。通讯员供图
3月14日20时许,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全科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黑色轿车在保康县城迎宾路连续撞了好几台车,疑似酒驾。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该车从新街往迎宾路方向行驶,在百货十字街、迎宾路连续撞损5台车后,驾驶员弃车逃离现场,所幸无人员伤亡。
民警勘查现场后,发现围观群众中一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满身酒气,而且左手明显受伤。民警高长华询问他是不是肇事司机,男子矢口否认。民警使用交管平台查询,发现肇事车车主与这名男子是亲属关系。接着,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盘查盘问,最终锁定肇事逃逸驾驶人就是这名男子邹某,并将其当场抓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1mg/100ml,涉嫌醉驾。
经查,邹某29岁,十堰房县人。邹某供述,当晚他一个人在保康县城一餐厅吃螺蛳粉,其间喝了一斤白酒,后驾车从县城紫薇路口沿新街往县医院方向行驶,不想路遇交警查酒驾,他想一跑了之,因酒劲上头驾车失控,这才连续撞损5台车。发生事故后,邹某赶紧下车溜到路旁,假装看热闹的市民“偷窥”进展,不料被民警揪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莫贪杯酒驾,否则悔之晚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邹某涉嫌醉驾肇事逃逸,性质恶劣,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而且还将面临拘役和罚金。保康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各地警方已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