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洪淼、杜晓旭)4月16日上午,刑满释放人员赵某特地从家乡南漳县武安镇背着20多斤“山货”赶了100多公里山路来到老河口市看守所,感谢服刑期间民警对他的帮助。
原来,4月13日,是赵某刑满释放的日子,可他却为没有路费回家而发愁。所长梁学忠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决定无偿资助300元路费帮他回家。没想到不经意的“小事”却让赵某记挂在心上。16日,天还没有亮,赵某背着自家产的两大袋木耳和香菇从村里坐了100里路班车到南漳县城,又从县城转车来到老河口看守所,将自己特意准备的“山货”送给民警,并执意将300元钱还给民警。
据了解,今年50岁的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刑6个月,羁押在老河口市看守所。起初,赵某家人十分气愤,对他少有关心,导致赵某情绪消沉,性格孤僻。看守所领导和管教民警发现后,及时对其教育引导,帮其化解心结,主动为他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经过不懈努力,赵某最终走出阴影,积极参与监室事务、学习和锻炼。
“我虽然犯了法,但民警没有放弃我,在看守所的日子,管教民警多次和我谈心,不只从生活上帮助我,刑期满后又资助我让我回家,我既惭愧又感激,以后我一定要遵纪守法。”赵某说道。
所长梁学忠说:“看到赵某的举动,很感动、很欣慰、也很有成就感。将罪犯转化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就是我们价值的最大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