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琦雯)2022年4月21日,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张某被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立案侦查。
2022年4月17日晚,襄州区交警大队五中队联合黄龙派出所在S273双黄路黄龙北门路段设卡,集中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20时4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距联合执勤点50米处,一辆小轿车沿双黄路由北往南行驶途中突然左转停在双黄路鑫亮超市对面的襄州治奎商行门前,行迹十分可疑,执勤人员遂即赶往现场查看,只见一名男子从驾驶室下车欲离开,被执勤民警拦截。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检测,但该男子矢口否认自己驾车,但又无法解释车上为何只有其一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棒检测,显示该男子喝酒。执勤民警随后使用呼气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仪器显示该男子的呼气酒精含量为127 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仪器显示该男子的呼气酒精含量为127 mg/100ml。通讯员供图
检查过程中,该男子拒不承认其驾驶车辆,执勤民警现场用警务通人脸识别系统识别其身份,并将其带至黄龙派出所进一步核准其身份信息,确认该男子姓张,在黄龙镇某单位工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执勤民警将张某带至峪山镇中心卫生院提取血样备检。鉴于当事人张某拒不承认其驾车行为,执勤民警连夜调取了该人沿途驾车、停车、下车的系列高清视频资料,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次日,张某迫于压力主动到襄州区交警五中队如实供述了其4月17日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经鉴定,张某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29.9mg/100ml。
4月21日,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其醉驾行为已作为问题线索被移送至相关部门,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和纪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