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黎委)5月18日,湖北南漳县公安局李庙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反诈专班,成功规劝涉诈嫌疑人刘某投案自首。
今年5月,刘某失业在家期间,通过在网上找兼职,得知可以出借自己的银行卡赚钱。据刘某交代,虽然知道这种方式是违法的,但实在是缺钱便选择了铤而走险。
经查,刘某在明知是帮助诈骗团伙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将本人的3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进行转账,非法获利11600余元,其转移的资金涉及到南漳警方侦办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查到相关线索后,南漳警方和刘某取得了联系,通过法律宣讲、情理感化,成功说服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承担相关责任。5月18日,刘某专程从重庆赶到南漳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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