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助的小猫头鹰。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博 石迎夏)圆圆的脑袋,大大的眼睛,呆萌的表情,5月21日,这只挣扎在老河口市仙人渡镇街面上的“怪鸟”幸运地遇到了公安民警,得到了来自公安民警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爱心救助。
当日上午9点,老河口仙人渡派出所民警在沿街步巡过程中,在沿街的商铺门口,发现了一只类似猫头鹰的禽类,它个头如鸽子般大小,体型虽小但目光如炬,未见明显外伤,它努力扑通着翅膀,但无法起飞。
民警判断这个小家伙很有可能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于是齐心将它放在纸盒内,妥善保护起来,简单喂食后迅速同老河口市林业部门取得了联系。
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辨认,该飞禽名斑头鸺鹠(xiū liú),俗称小猫头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为了让它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将其移交给了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妥善看护,伺机放归。
警方提醒: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这个规定没有限定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只要是野生的陆生动物,即便仅以食用为目的,都可能涉嫌犯罪,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敬畏自然,守法慎行。发现野生保护动物,应当立即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切勿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