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马锦秀)“警察同志,我在疾控中心门前发现一只猫头鹰幼鸟,不知道该怎么安置它。”6月2日上午,保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求助电话。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民警看到这只巴掌大的猫头鹰,眼睛瞪的像铜铃,细尖白嫩的爪子,配上蓬松细密的羽毛显得格外呆萌。时下正值鸟类繁殖期,有很多幼鸟会跟着父母学习生存技能,民警判定这只小猫头鹰应该是在学习飞行时,误打误撞飞到了街上。
保康民警救助猫头鹰。通讯员供图
猫头鹰也叫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部分为夜行性肉食性动物。食物以鼠类为主,也吃昆虫、小鸟、蜥蜴、鱼等动物。该目鸟类头宽大,嘴短而粗壮前端成钩状,头部正面的羽毛排列成面盘,部分种类具有耳状羽毛,面盘和耳羽使本目鸟类的头部与猫极其相似,故俗称猫头鹰。
经初步检查,该猫头鹰幼鸟体征正常、羽翼丰满,无明显伤痕,精神状态良好。随后,民警将其送到县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股做进一步检查,待确认符合放生条件后会尽快放归大自然。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人类和谐共生的重要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安全,如果大家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或有不法分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