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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请了代驾后,居然还因醉驾被查获?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4日21:24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云飞、李琦雯)酒后找代驾,已成为不少车主的习惯。可是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一男子熊某,饮酒后明明叫了代驾,却仍因酒驾被查获,这是什么情况?

6月11日晚上21时许,熊某驾驶机动车行至襄州区民发世界城书香路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拦截盘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熊某呼气中酒精值为13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违。令现场民警啼笑皆非的是,熊某本人就住在查酒驾附近的小区,当晚和亲戚们在襄城吃饭,因为喝了酒,饭后就请了一名代驾司机将其全家送到居住小区门口。后来因为小区内没有停车位,停在路边又怕被贴罚单,于是熊某在代驾走后,想把车停到小区附近的一个停车场,想着这么近应该不要紧,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又上车了。谁知没走几步,就被交警查获了。被查获后熊某在现场不停地诉说着后悔,小区门口竟成了他的“伤心地”。6月14日,熊某血检鉴定报告显示,其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48.12mg/100ml。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日常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形比较常见,即不少饮酒车主虽然找了代驾,但在进入小区或停车库之前,提前让代驾结束行程,自行开车。这种行为违法吗?小编在此告诉大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一些驾驶员认为挪车不算是驾驶,而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因此,在小区、停车场挪车的行为在刑法上也会被认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襄州交警提醒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伸手必被捉,且行且珍惜。

【责任编辑: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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