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 曹镁曦)6月30日,保康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聚焦社会治安隐患突出问题,加大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连续查处了2起交通违法。
当日晚8时许,保康县寺坪派出所在辖区重要节点路段设置交通安全固定执勤点,将定点检查与路面巡逻管控密切结合,先后查获了两起酒驾和无证驾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寺坪镇寺台路段,执勤民警发现,寺坪镇居民冯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浙G8***0的小轿车从大畈村方向前往寺坪村方向,经过酒驾检测仪检测为:38mg/100ml,同时网上查询发现该男子并未取得驾驶资格,一并构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当晚9时许,寺坪镇居民朱某某饮酒后驾驶一台鄂FP***8摩托车从寺坪街往简家坪方向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酒驾检测仪检测为62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已对冯某某处以罚款2500元、朱某某违法记分12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寺坪派出所针对辖区“两客一危”、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开展国道、省道、县乡公路行车秩序净化行动,对“两客一危”、“三超一疲劳”、面包车超载、农用机动车载人、酒(醉)驾、无证驾驶、无牌套牌、重中型货车不按规定装载、逾期未报废未年检车辆等重点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整治,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全力消除行车隐患,确保了道路交通秩序和谐、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