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 曹镁曦)“这件山地纠纷困扰了我们这么多年,真是苦不堪言啊。多亏你们出面解决,才解了我们的心病。”7月7日,在自家山地纠纷被民警成功化解后,保康县寺坪镇龙凤村村民乐某喜极而泣。
近期,保康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在开展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中,紧盯山区影响社会治安的隐患问题,加大辖区邻里、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7月6日,寺坪派出所民警走访时,发现两位村民之间有一起长达8年的山地纠纷。原来,在2014年6月,龙凤村1组村民乐某和邻居刘某签订了2亩山地承包协议,用于种植杉树。
但是,乐某种植的杉树超出了协议面积,遭到刘某不满,他强烈要求乐某恢复原状。但是乐某认为自己取得了山地承包权,其山地的使用权必然是自己的,拒不恢复。双方因此多次发生口角纷争,村干部出面调解均未达到效果。本月初,双方再次发生争执。
山地纠纷在农村尤为常见,往往事由复杂、持续久远,难以调解。要成功化解该矛盾纠纷,不仅要用理用法,更要用心用情,切实为群众纾难解困。
民警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先后3次到刘某和乐某家走访,和两人拉家常,宣传相应的土地、物权等政策法规。民警还积极帮助两家人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借机了解纠纷缘由和双方诉求。在民警的感化和劝解下,双方终于同意调解。
7月6日上午,民警联合综治、村委、司法、国土、林站等部门对双方进行联调,讲清了法律政策依据,重新划分了山地权属,划定了种植范围,并明确了相关赔偿责任。
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表示不再因此发生纠纷。至此,一起长达8年的山地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