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朝晖)7月17日,樊城米公派出所经过多日工作,缜密侦查,将涉嫌盗窃电动车的李某等三人抓获,并破获一起案中案,抓获另一名嫌疑人邓某。
4月6日一大早,樊城米公派出所接到辖区王先生报警称,自己刚买不久的摩托车停在路边被盗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多日侦查,民警最终将涉嫌盗窃电动车的嫌疑人李某等三人抓获。
到案后,李某等三人如实供述了今年在华丰路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随后又向民警喊冤,“警官同志,我是偷了摩托车,可是没过几天,车主找到我们,我们把车还给了他,车主还找我们要了300元修车费,不是说好了不报警了的啊?”看到李某一脸迷茫的样子,敏锐的民警马上意识到这可能又是一条重要线索。
原来,4月6日的凌晨3时许,李某跟朋友被陈某、张某相约打台球,三人行至再尔广场后门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绿色的九成新的摩托车,遂见财起意,推着摩托车一路走到卧龙镇,并花了200元钱换了锁。过了十几天,一个自称邓某的人找到了李某说道,“ 你这辆摩托车是我朋友的,如果你不给的话我就去米公派出所调监控。”由于怕报警,李某便把摩托车的钥匙给了邓某,并被邓某强要了300元的维修费。
根据这条线索,民警立即又进行侦查,7月17日,民警在华丰路将邓某抓获。邓某到案后交代,4月底,听一个朋友说李某在华丰路偷了一辆摩托车,便有了冒充车主把摩托车弄过来的想法。没想到事情进展顺利,不光把摩托车搞到了手,还强要了300元钱。摩托车到手后,邓某就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樊城的一收二手车的地方。本想“渔翁得利”,不想自己翻船成为了嫌疑人。
目前,该案中的四名嫌疑人均被抓获,摩托车也已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