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湖北新闻 > 襄阳频道 > 平安襄阳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屡教不改!男子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抓现行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9日17:12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温冰炎)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然而就有人心存侥幸重蹈覆辙。保康籍男子雷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移送起诉期间,仍不思悔改,事隔两个月再次下河电鱼又被抓。7月19日,雷某被保康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18日11时许,保康县公安局黄堡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匿名举报,在黄堡镇雷家岭村抓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人雷某,当场起获自制电鱼机1套,白鱼34条1.46斤,黄刺膀鱼58条1.26斤。“我知道又违了法,我会好好配合你们调查的。”经讯问,雷某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你咋屡教不改,还不接受教训!”今年5月11日13时许,雷某利用电鱼工具在当地河道内捕获小鱼192条3.88斤,后在回家途中被民警查获。雷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警方移送审查起诉。没想到雷某仍不思悔改,继续挑战法律底线,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捕鱼严重破坏了渔业水域生态平衡,必须严厉打击!”保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警方将持续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和维护水域生态平衡。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责任编辑:郑傲兰】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