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梁政)谷城独臂男子刘某在异地电话定购了一辆六轮农用柴油货车。由于商家未将刘某订购的新车发到谷城,而是发到了襄阳市区。独臂的刘某在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上牌证的车辆回谷城的路上,被樊城警方查获。
刘某无牌无证车辆被樊城警方查获。通讯员供图
刘某无牌无证驾驶农用车辆行驶在襄阳市区。通讯员供图
1月19日下午4时许,长虹警务平台民警中队长梁佳欣、郝超在卧龙大道春园西路路口,开展交通整治行动。他们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蓝色六轮农用车行驶在卧龙大道由北向南方向,车上坐有两名男子,民警遂即对该车进行拦截,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
驾驶人刘某称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该车是他刚从提货点驶出,准备开回谷城石花家里使用。随后,刘某向民警出示了商家提供的车辆发票和合格证。
民警向刘某介绍,该车属于六轮低速柴油农用车,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应该是C3驾驶证,应该是身体符合驾驶条件、持相应的驾驶证驾驶该车。另外,新车上路行驶前,驾驶人应当持车辆的合格证、发票及驾驶人身份证、车辆交强险,到就近车管所办理车辆临时号牌后,方可合法上路行驶。
民警依法对该车予以扣留,并对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予以500元罚款处罚;对刘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予以200罚款处罚,两项共计700元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