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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移登记之赠与: 赠与有风险 决定需谨慎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2日10:47 来源: 襄阳晚报

市民正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兴会摄

通讯员杨安赟刘义萍万妮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兴会

市民张女士的父母在樊城区中原路有一套自有住房,而且是唯一住房,面积有90平方米。鉴于父母年龄已大,且张女士是独生女,为了孩子上学方便,张女士的父母有意将这套房产无偿赠与女儿。如果张女士接受这套房产,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缴纳哪些税费呢?

房产赠与行为很常见

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圣强称,房产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产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日常生活中,这种行为很常见,特别是父母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子女。

从法律规定看,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产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产后,房产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

房产赠与同房产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转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产所有权不能转移。“如果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应当尽快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周圣强建议道。同时,他提醒房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一旦在不动产登记后,不得再撤回赠与。因此,房产赠与是有风险的,赠与人应当考虑清楚后谨慎行事。

房产赠与要准备这些资料

如果资料齐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局窗口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局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办理赠与房产转移登记,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有: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窗口打印,申请人只需签字即可),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及原土地使用权证),赠与双方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测绘报告。

工作人员提醒,有三种特殊情形,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资料:对于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等保障性住房赠与的,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提供缴纳出让金发票;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监护关系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对于委托代理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如果申请人需申请减(免)税,则需要提供减免税证明材料:对于无偿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公证书等);对于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的,提供人民法院调解书、判决书、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赡)养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等。

据了解,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收费标准为: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赠与房产要缴哪些税费

襄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与继承房产相比,赠与房屋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情况要复杂一些,不同人之间发生的赠与行为,所缴纳的税种也不同。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对赠与人免征增值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受赠人需要缴纳印花税和契税。印花税的税率跟继承房产一样,为住房价款的万分之五(0.5‰)。同时,受赠人还要全额缴纳契税,税率是住房价款的4%。

比如,张女士的父母将一套房屋赠与张女士,房屋的评估价为100万元。张女士在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印花税,数额为:100万元·0.5‰=500元。同时,张女士还需要缴纳契税,数额为:100万元·4%=40000元。

除上述列举情形之外,如果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也就是上文中所提可免征增值税的那些赠与人之外的人)的,对于赠与人,要视同销售不动产,要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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